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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邏輯筆記/第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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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第一章 什麼是邏輯''' 推算 argument(論證)⇒給理由相信結論 論證的形式如下圖 <pre> (1) 前提1 (2) 前提2 (3) ... ∴結論 </pre> ===1.1論證 (argument)=== *切分: **前提→因為,在……之下 **結論→因此、然後、那麼、所以 可定義論證為一系列句子。 ===1.2句子(語句,sentence)=== 可為真或假→可能是事實或意見(opinion)。 以下不是句子: *疑問句 *祈使句(但並非所有命令句非句子) *感嘆句 (exclaamation) ===1.3論證可能為假的時候=== # 存在前提為假 # 論證形式說服力不足⇒論證之邏輯形式有誤⇒前提不必然推論出結論 如果前提和論證形式 perfect⇒必然 deductive valid(演繹有效) 邏輯的一個重要工作⇒分類好或壞的論證。 ===1.4演繹的有效性 (deductive validity)=== 論證演繹的有效⇔不可能諸前提為真而結論為假(同時)。 範例1: * 水果(柳丁)∨樂器(柳丁) ①<ref>x(y) 此指「y 是(屬於) x」</ref> * ¬水果(柳丁) ② * ∴樂器(柳丁) ③ 就算違乎常理,這是'''valid argument'''(有效論證)。因為若①、②為真⇒③為真 * 位於(倫敦, 英格蘭) ① * 位於(北京, 中國) ② * ∴位於(巴黎, 法國) ③ 就算③符合常理,這'''不是'''有效論證。因為①、②、③無關連,邏輯上可能為論證真,結論假(此處不管常理)。 「valid argument」和「前提真且結論假」互相矛盾。 *歸納論證 :⇒一般化到所有情況。 :⇒非演繹有效。 ===1.5其他邏輯概念=== ===1.6形式語言=== ===註腳=== <references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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