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性表現規制の文化史中譯版筆記」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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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刑法定義,有刺激性慾,違反性道德的意思,構成要件有三個(臺灣的法律可以參考[https://cons.judicial.gov.tw/docdata.aspx?fid=100&id=310798 釋字617解釋])。
日本刑法定義,有刺激性慾,違反性道德的意思,構成要件有三個(臺灣的法律可以參考[https://cons.judicial.gov.tw/docdata.aspx?fid=100&id=310798 釋字617解釋])。
性表現作品並不一定是法律的猥褻作品


obscenity這個對應的英語詞,原文有「不乾淨」的意思。後來這個詞變成一種借代。在性視為汙穢的時候,才會有這種的「借代」,古羅馬並沒有把所有的性視為汙穢的傳統。
obscenity這個對應的英語詞,原文有「不乾淨」的意思。後來這個詞變成一種借代。在性視為汙穢的時候,才會有這種的「借代」,古羅馬並沒有把所有的性視為汙穢的傳統。
obscenity原本和pornography並無直接關聯,論語源而言。
西方古代的性道德觀念比較寬鬆,直到後來基督教化後,主要還是上層階級比較守對性比較禁戒的觀念,一直到西方平等主義崛起後,這種對性禁戒的概念便擴及到平民。
indecent(下流的)言論,是屬於非猥褻罪的言論,但政府仍可以對此施以禁止未成年人看的權力。
如果這個宗教影響的規制的假設成立,那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需要探討。
如果性生活不受規範,對於貴族的財產繼承會出問題,而對未成年女性的「貞潔」保護,更被視為財產管理的一種手段。在12世紀以後,婚姻制度更被基督教大力影響,宗教規範化。
16-18C的英國,那種對平民日常生活不受管束的性關係開放的文化,也支持娼妓產業。
成功上升階級的人,對上層階級的模範視為楷模,但同時鄙視下層階級的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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