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檔案: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我總體經濟及產業之影響評估.pdf」修訂間的差異

2013 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我總體經濟及產業之影響評估,經濟部等所做 政府依職務製作文書,依臺灣的著作權法,不得作為著作權標的。
(2013 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我總體經濟及產業之影響評估,經濟部等所做 政府依職務製作文書,依臺灣的著作權法,不得作為著作權標的。)
(無差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