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形式邏輯筆記/第三章」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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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 18 位元組 、 2022年2月15日 (二) 08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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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3.3使用真值表==
==3.3使用真值表==
# tautology(全真句),敘述的真值表各列都是「1」(如上表的 vi,即「(A  ∨  B) → B」)。
# tautology(全真句),敘述的一行真值表各列都是「1」(如上表的 vi,即「(A  ∨  B) → B」)。
# contradiction(矛盾句),敘述的真值表各列都是「0」
# contradiction(矛盾句),敘述的一行真值表各列都是「0」
#contigent(部份為真句),敘述的真值表各列「混合0和1」。
#contigent(部份為真句),敘述的一行真值表各列「混合0和1」。
#:如下表的 A→¬A(iv)
#:如下表的 A→¬A(iv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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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邏輯等價(logic equivalence)===
===邏輯等價(logic equivalence)===
兩列的0、1排列順序相同,如底下的 i(A)與 iii(¬¬A)。
兩行的0、1排列順序相同,如底下的 i(A)與 iii(¬¬A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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