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所知道的愛爾蘭語/文法/繫詞」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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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「屬於」(classify) vs 「等於」(identify)
#「屬於」(classify) vs 「等於」(identify)


=== 定名詞 ===
=== 定名詞 vs 不定名詞 ===
就是限定這個名詞,不是別的名詞,而是獨一的東西。
就是限定這個名詞,不是別的名詞,而是獨一的東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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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的名詞都是不定名詞。
其他的名詞都是不定名詞。
=== 「是」的雙重意義:屬於 vs 等於 ===
大家自我介紹的時候,會說(1)「我是台灣人」、(2)「我是李大同」這種話吧。
就算(1)和(2)都有「是」這個動詞,但是他們之間又有什麼差異?其實「是」的這兩個意思是不同的。但要如何解釋這種不同?只能從邏輯學或是數學的角度思考。
第(1)句「我是台灣人」,假設用數學來寫,你會怎麼寫呢?
# 我 ∊臺灣人
# 我 = 臺灣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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