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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Nav|程式語言、邏輯學|形式邏輯筆記}} '''第六章 證明''' 一堆命題序列,由premises(前件)推論到結論。 本文使用 Fitcher 的演繹證明格式,證明與排版產生器請參此網站:https://mrieppel.github.io/fitchjs/ ==6.1 命題邏輯基本律== 從自然演繹系統開始。 * 邏輯操作子有有引入律 indroducion rule 和消去律 elimination rule。 ===重新迭代律=== * reiteration 重新迭代律(R):重複自己。 * 推論右邊的數字x代表引用某律到第x行。 <pre> 1 |_ P Premise 2 | P 1 Reit # 第1行重複自身 </pre> ===conjunction聯集&=== 有A和B兩個命題,就能證明A&B存在。 *引入律(&I) <pre> 1 | P Premise 2 |_ Q Premise 3 | (P & Q) 1,2 &I # 套用第1和第2行 </pre> *消去律(&E) <pre> 1 | (P & Q) Premise 2 | P 1 &E # P&Q推論P存在 3 | Q 1 &E #P&Q也可以推論Q存在 </pre> ===disjunction交集∨=== 若 A 存在可推論A∨B存在。不管B實際上是假的還是真的。 *引入律(∨I) <pre> ... 5 | Q 6 | (Q v S) 5 vI </pre> *消去律(∨E):首先要消去A∨B的B,需要證明¬B。 <pre> 1 | (P v Q) 2 | ~Q 3 |_ P 1,2 vI </pre> :如果用上述的證明器會比較 tricky,他不用這個證明規則,要用⊥引入(可以視爲矛盾的意思?)和⊥消除原則,讓各起源於∨左項和右項2個子證明結果證出左項,再進行消除。 <pre> Problem: (P v Q), ~Q |- P 1 | (P v Q) Premise 2 |_ ~Q Premise 3 | |_ P Assumption 4 | | P 3 Reit 5 | |_ Q Assumption 6 | | ~Q 2 Reit 7 | | ⊥ 5,6 ⊥I 8 | | P 7 (EFQ) 9 | P 1,3-4,5-8 vE </pr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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