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所知道的愛爾蘭語/文法/繫詞」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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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的句型叫做(3)'''is ainm do 人 名字'''((人)的名字叫(名字)),只是名字提前,「is……do 人」變成修飾名字的直接關係子句,所以"Eoin is ainm dom"直譯應該是「是我名字的Eoin」。
原來的句型叫做(3)'''is ainm do 人 名字'''((人)的名字叫(名字)),只是名字提前,「is……do 人」變成修飾名字的直接關係子句,所以"Eoin is ainm dom"直譯應該是「是我名字的Eoin」。


這裡讀者或許好奇,為什麼(3)"is 名字 ainm do 人"中,名字為什麼前面不用加傀儡代詞?
這裡讀者或許好奇,為什麼(3)"is ainm do 人 名字"中,名字為什麼前面不用加傀儡代詞?


答案很簡單:名字若是指這「一串字母」,而不是所指涉的人事物,就像程式的指標本體一樣,並「不是定名詞」,當然可以用「x屬於y」這個句型。
答案很簡單:名字若是指這「一串字母」,而不是所指涉的人事物,就像程式的指標本體一樣,並「不是定名詞」,當然可以用「x屬於y」這個句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