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Translations from the Philosopical Writing of Gottlob Frege 筆記-概念文字 第一章」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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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出以上這些線的複合應用,其中一個: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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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4年4月22日 (一) 02:05 的修訂
1
註:這是講形式邏輯的知名作品,首次出版於1879年。LaTeX有frege套件,打出其標記法。
分成兩個部分:
- letters:講不定數字或是不定函數
- symbols:運算符號如+、-、√、0、1、2
2
判斷judgement
|-- A 判斷(類似十字轉門 turnstile ⊢)
-- A 量化表達式,以「在這種狀況下」或「在此命題下」來表示。
不是所有concept概念皆能turn into(轉變)為命題,比如說「房子」無法,但是「這裡有房子」是命題。
另外我們不能把「x的房子是木造」的「房子」用「在有房子的狀況下」來取代。
|- 中,| 表示斷言(命題筆畫),-表示結合後面的任何symbol符號(概念筆畫),變成一體。
- X中,X必須是可能的命題的概念。
3
如果判斷1和判斷2所延伸的東西相同,那判斷1等於判斷2。比如「我打他」和「他被我打」一樣。
主詞和受詞都是判斷句子涉及的概念。
A是事實=>A是內容
沒有一般意義的主語謂語問題。
|-是所有判斷的共同謂語(X是事實)
4
- universal/particular judgements ->實際是內容的區別而不是判斷的區別
- 絕對判斷、假設判斷、交集判斷,只具有語法意義。
- apodictic:確鑿命題(不言而喻是真的)
- assertoric:斷言命題,斷言是否100%正確。和problematic(斷言發生機率)相異
但這兩者不影響判斷的概念,因絕對與否不影響判斷的內容。
「可能」:沒有判斷或不熟可以否定該命題的法則,或否定其命題是錯誤的。
5
A可為真假,B可為真假時,就有4種可能性。A真B真、A真B假、A假B真、A假B假
------B |--A
用現代的方法表示就是A->B,即「A真B假」是假的,其餘是真的。
指示B為真或A為假。
這樣,「現在太陽昇」->「3*7==21」(真)成立 「永動機存在」(假)->「世界是無限的」成立 前後不需要有非正式關係
假設太陽對地球與地球對月亮的連線呈現90度,則月亮是弦月。
------ |--
直豎為條件筆畫
這種聯繫是普遍的,但我們沒有普遍性的表達
複合概念筆畫↓ --------------- A | <-條件筆畫 +----------B
6
依現今的標記法,A->B 和A合起來變成B。
一個新判斷都是從一個以上的單一判斷推導。
------------------- A | | | +----------B | |------------ C
和--------------C
及--------------B
結合,則------A
出現。
我們可以限制為一種推論模式。如果我們不如此做,沒必要陷入亞里斯多德的推論形式,可以無窮增加新形式。這種對單一形式推理限制,不是表達一個心理學命題。
7 否定
內容劃中央加一小豎(否定筆畫)表否定。
|--------+----A |
表「非A(為真)」。左方的----是非A的內容筆畫,右方的----是A的內容筆畫。最左邊的|是命題(判斷)筆畫。
--------+----A |
表示「非A」,不斷定其真假。
| |-+---------A | | |----+---B |
表示「A被否定且『非B』被肯定」是不存在。也就是 A OR B(非互斥)
| |-+----+---A | | | | |--------B
表示互斥OR (註:但是如果翻譯成現代的標記法,B=false及A=false也會變成true,這樣不合理),就是二選一不可兼得。「¬B-> A」=>「¬B-OR ¬A」=>「¬(B AND A)」
| |-+--+----+---A | | | | | |--------B
表示下式:
---+----+---A | | | |--------B
被否定(「A and B同時存在被否定」被否定),也就是上上式是「A and B」。
假設
/ A \ B
(原文是花括號{,但為便利,所以這樣寫)表示A and B,則 B->A可表示為:
/--+-- A -+--/ | | \ \ B
即(NOT (AND (NOT A) B)) and 和 but 的差別,概念文字不區分。因為but只是表示接下來有轉折。
| |---+-+------------B | | | | | | | -----+------ A | |
表示 (NOT(OR A B))
8內容的相等
等號和條件、否定不同於涉及名稱,不涉及內容。等號的兩邊指其二內容相等。
内容平等与条件和否定的不同之处在于,它只涉及名称,而不涉及内容。假設有一個圓,B是穿過該圓極右點A的割線的另一個和圓的交會點。假設剖線越接近B點的切線,則B會和A重合,但我們在問題答案還沒給定之前,不能假設B就是A。如何說B等於A?有兩條路:
- 憑經驗。
- 當割線趨近於B點切線時,可得到答案。
如果兩個符號指給定一個答案的不同方法(思路),那不同符號用等號連接則有意義。另一個意義:縮語可以避免冗長。
|-----------------A≡B
表示A、B概念相等,可以互換。
9 function函數
就關乎看待觀念內容的方式(而非觀念內容本身),可以把argument和function拆開(比如「A比B重」中,「A」是argument,function是「比B重」,A可以被其他東西替代。「A比B重」和「A比C重」假設把A視為argument,則會是同一argument,不同函數。
可被替換的部分叫做argument,不可被替換的部分叫做function。argument也可以出現在正常句子2次,例如:「我出賣了我」的兩個「我」可以是argument,出賣自己是function。
函數可以是二元的。
一個function可以是不確定的,argument可以是確定的。確定和不確定之區別,使argument論元(引數)和函數的區別變為重要。
「每個正整數*2是偶數」和「3*2是偶數」的「每個正整數」不是argument,因為概念不確定。對比「3」是argument。
10
|----ɸ(A)
A有性質ɸ
函數形為ɸ(A),A是argument,ɸ(A,B)為2元函數,表達A和B之間有ɸ的關係,argument 順序不可顛倒。
11
x |-----v----- f(x)
原作中,v為u形線,和左右---連在一起。
指的是「對於所有x,f(x)」,就是全稱量詞∀,其中x的作用域僅於其右邊的線。
12
列出以上這些線的複合應用,其中一個:
x |-+---v--+-- f(x) | |
表示「至少有一個x滿足f(x)」,就是存在量詞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