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性表現規制の文化史中譯版筆記」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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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4年4月30日 (二) 00:06 的修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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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BN 9789863448143

作者用諧趣的方法引出一個質疑:為什麼有那種對反派角色施暴的卡通,色情比暴力還更受禁止呢?

人們看待色情時,似乎本身預設為罪惡,莫論其他理由。

第一章

猥褻這詞的日文意義,和漢語一樣,有性方面下流的意思。但拆詞而說文解字,猥在日文有雜亂,褻有日常的意思(教育部華語典解釋為不莊重,也有casual的意思)。

日本刑法定義,有刺激性慾,違反性道德的意思,構成要件有三個(臺灣的法律可以參考釋字617解釋)。

obscenity這個對應的英語詞,原文有「不乾淨」的意思。後來這個詞變成一種借代。在性視為汙穢的時候,才會有這種的「借代」,古羅馬並沒有把所有的性視為汙穢的傳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