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知道的愛爾蘭語/文法/繫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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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2年2月27日 (日) 16:49 由 Tankianting討論 | 貢獻 所做的修訂 →‎傳統教法下的概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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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爾蘭語的繫辭 (clause),雖然指「是」這意思,就像「我是台灣人」、「花是美的」一樣。

但就像俗語「人只有兩劃,但做人很難」一樣,這個辭的句法 (syntax) 規則,其實很難——我不想在這裏介紹傳統的句法規則的說明,怕會誘使人棄坑。但可以確定的為,許多學習者往往不能夠流利的掌握,而且之前傳統的介紹文法,其實規則太多。而「規則太多就等於沒有規則一樣」,如果規則太多,那也會造成學習者增加想放棄的決心,這點和毫無規則也差不多了。愛爾蘭語太多看起來規則繁複的東西了,實在沒必要再拿另一個規則繁複的東西,來砸自己的腳。

之前我也參考以前的傳統教學方法,但覺得真的很難。可是我看到一篇近期的論文:Clausal Structure and the Modern Irish Copula (片語的結構和現在愛爾蘭語繫詞。Cathal Doherty, 1996)的後半,對於愛爾蘭語繫詞句法學的觀點,我有點豁然開朗。在此用這個這一個觀點,來和大家紹介愛爾蘭語繫詞的用法。

傳統教法下的概念

雖然說要打掉傳統的規則,但是有些傳統規則裏面的概念,還是會用到,故我們不應該完全打掉重練。這裏提到兩雙概念,將會介紹:

  1. 「定名詞」(Definite noun) vs「不定名詞」(Non-definite noun)
  2. 「屬於」(classify) vs 「等於」(identify)

定名詞

就是限定這個名詞,不是別的名詞,而是獨一的東西。

比如說: an peann seo Séan(尚的這隻筆),就不是小花的筆、志明的筆;也不是尚的另外那隻筆;更不是某人的筆——而是「尚」這人在「這裡」這個處所的一枝筆。這是獨一無二的,嚴格指定是怎樣的筆,具有限定性,是「確定對象」,所以叫做「定名詞」。

反之 cathair(一座城市),沒有指定是台灣、中國還是愛爾蘭的哪一座特定城市,而是「不確定對象」;dhá bhád(兩艘船),它沒有限定是哪裡、是誰的船,所以臺中公園的兩條船、日月潭的任何兩艘船,都可以是這個片語的指涉對象,因為可以任意指,是不確定的,所以叫做「不定名詞」。

以下加了限定性的語彙的詞,都是定名詞 (New Irish Grammar, 2014, Christian Brothers, p.25-26):

  1. 冠詞
    eg. an bhean, an fear, etc.
  2. 代詞屬格+名詞(汝、我、其(等)的某某)
    eg. mo mhac, ár lá, etc.
  3. 專有名詞(所指的對象
    這裡的「所指的對象」,就是當不是指這個名字的「一串字母」本身,而是指這串字母所稱的人事物。這概念比較難懂,但是假設要比喻的話,可以用標籤上的名字和標籤上面的商品為例。當標籤的名字指貼上去的商品時,商品本身就是定名詞了。但是「標籤」本體(名稱本體的這串子母)不是定名詞。用程式比喻的話,就是指標指的東西 (*ptr) 是定名詞,指標本體 (ptr) 是「不定名詞」。
    eg. Éire, Séan
  4. gach(每一)等量化詞
    eg. gach lá
  5. 呼格+名詞
    eg. a stór
  6. 名詞+基數(數字)
    eg. bus a trí
  7. 名詞+「定名詞」屬格(什麼的什麼)
    eg. pobal na tír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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