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形式邏輯筆記/第六章」修訂間的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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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''第六章 證明'''
'''第六章 證明'''


一堆命題序列,由premises(前件)推論到結論。
證明:一堆命題序列,由premises(前件)推論到結論。


本文使用 Fitcher 的演繹證明格式,證明與排版產生器請參此網站:https://mrieppel.github.io/fitchjs/
本文使用 Fitcher 的演繹證明格式,證明與排版產生器請參此網站:https://mrieppel.github.io/fitchjs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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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/pr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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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6.6證明的策略==
==6.6證明的策略==
包含下列策略
* 不要忘記反證法
* 從目標往回推
* 從前提往前推
* 善用替換律
==6.7證明定理觀念==
* <math>A_1, A_2, ...</math>|-B 表示那些<math>A_i</math>可以證明B。
* A |- B,表示 B 是 A 的 derivation(衍生)。
* |- T,則T是定理,不需要任何前件。
* provably equivalent(證明等價)↔ A |- B 且 B |- A
* <math>A_1, A_2, ...</math> 是證明不一致(provably inconsistent)↔從其中推導出矛盾。如 B , {A_1, A_2, ...} |- B 且 {A_1, A_2, ...} |- ~B。
==6.8證明與模型==
* 證明一個定理比證明全真句還簡單。反之,證明命題不是定理比證明命題不是全真句還困難。
* A |- B <-> A |= B(一般而言。註:但是自然數不適用)
**argument vaild<->結論從前件 (premise) 推導出來
**證明等價 <-> 邏輯等價
**一致性(consistent) <-> 不是證明不一致。


==6.9 soundness and completeness==
==6.9 soundness and completeness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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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若是任何 A |= B 則 A |- B,則具有完備性 completeness,就是任何為真的命題可以證明出來。
*若是任何 A |= B 則 A |- B,則具有完備性 completeness,就是任何為真的命題可以證明出來。
*哥德爾證明謂詞邏輯是完備性的(註:自然數的證明就不是了)。
*哥德爾證明謂詞邏輯是完備性的(註:自然數的證明就不是了)。
[[category:邏輯學]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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