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式邏輯筆記/第一章
於 2021年12月13日 (一) 02:21 由 Tankianting(討論 | 貢獻) 所做的修訂
第一章 什麼是邏輯
推算 argument、論證 => 給理由相信結論
論證的形式如下圖
(1) 前提1 (2) 前提2 (3) ... ∴結論
1.1論證 (argument)
- 切分:
- 前提→因為,在……之下
- 結論→因此、然後、那麼、所以
可定義論證為一系列句子。
1.2句子(語句,sentence)
可為真或假→可能是事實或意見(opinion)。
以下不是句子:
- 疑問句
- 祈使句(但並非所有命令句非句子)
- 感嘆句 (exclaamation)
1.3論證可能為假的時候
- 存在前提為假
- 論證形式說服力不足⇒論證之邏輯形式有誤⇒前提不必然推論出結論
如果前提和論證形式 perfect⇒必然 deductive valid(演繹有效)
邏輯的一個重要工作⇒分類好或壞的論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