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東大圖書《弗雷格》筆記」修訂間的差異

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
行 192: 行 192:
這裡還是用到數學的概念。
這裡還是用到數學的概念。


函數是不完整的。比如  __ * x + 2
1. 函數是不完整的。比如  __ * x + 2


自變元是完整、獨立的。如:x、3、10
2. 自變元是完整、獨立的。如:x、3、10


自變元不等於函數,但是這兩個建立一個完整的個體。函數補以自變元,就是自變元的函數值。
3. 自變元不等於函數,但是這兩個建立一個完整的個體。


等號是等式的斷定句,有等號就可以談論句子。
4. 函數補以自變元,就是自變元的函數值。


引入專名可以討論「數」以外的一般事物。
函數的擴展:
# 等號是等式的斷定句,有等號就可以談論句子。
# 引入專名可以討論「數」以外的一般事物。


假設有這個函數 λx.  x^2 == 1(註:在此借用lambda函數,下同),則函數代入x=2、x=3,函數的值是假;代入-1、1是真。所以:


5.有等號的函數,其值是真值(就是現在所說的boolean值,true或false)


除數以外,真值也可以當做自變元。
現有函數「------x」,若是用真當自變元,該函數的值是true,如果是非true(比如false或是一個數),則回傳false。
------2+2 = 4是真,------1+3=6是假,-------5是假
∀xF(x)表達:
#對於所有的x(無論什麼當做自變元x),F(x)恆真,比如∀x(x = x)
#假。∀x(x^2 =1)有可能是真,有可能是假,註:但因為「對於所有」∀這個量詞,所以整體出來的值是假,因此可以否定:
## ¬∀x(x^2 =1)
¬∀x¬f(x) = ∃x f(x)
我們想若是∀xF(x),不把數或是專名,而把函數當成自變元的話,變成:∀x___(x)
6. 也就是:函數不僅可用個體的數做自變元,而且也可用「含有數或個體的函數」做自變元。
因此可以推衍到二階邏輯(層次不同)。
另一面,7. 函數本身也可以有很多個自變元(多變數函數)(註:但不是函數層次不同)
為什麼要擴展函數?這種擴展有沒有道理?
弗雷格是想用函數說明概念的性質,比如λx.x^2=1可以表示「__是1的平方根」,後者是一個概念,不是句子。但是這樣說明函數和概念具有相似性。
藉由引入專名,可以討論一般的句子。
對於這種擴展有無道理,弗雷格主張:「算數是進一步發展的邏輯。」「算數的符號語言必然擴展為一種邏輯的符號語言」,這裡有邏輯主義的特色。
弗雷格說:「一個概念是一個總是回傳boolean值的函數」(用現在的語言來說)
概念有「___是人」、「___會說話」這樣的特性,所以概念是不滿足的。
自然語言概念的回傳值,是不是也是回傳真或假呢?舉例:「X征服高盧」,X=凱薩時為真;X=龐培時為假,所以概念具有回傳真或假的情況。
傳統觀念認為,概念是客觀事物在人腦抽象概括的反映。因此就有「雪是白的」,要瞭解概念就需要從詞語的內涵和外延瞭解。但和boolean值沒關係。
弗雷格認為,概念起謂語作用(……是行星)。概念詞(行星)的意謂是「概念」。類名(行星、哺乳類等)的意謂是概念,謂語也是概念。概念的「謂述性」需要補充,類似函數的不完全性。
主詞有謂述性嗎?弗雷格認為謂述性的主詞(比如類詞)的句子要這樣處理「哺乳動物(類詞)都有紅血(謂語)」轉換為「∀x.哺乳動物(x)->有紅血(x)」。
專名有兩種:
* 專有名詞:張三(不能進一步分析)
* 專有名詞+概念詞:張三的老師->可以轉為「老師(張三)」這個輸入專有名詞的輸出函數值。
謂詞弗雷格有時用謂詞,有時用概念詞稱之。
謂語=「句子-主語的專名」比如:「柏拉圖的弟子是古希臘人」->「____是古希臘人」
弗雷格認為「哲學家」類語和「是哲學家」謂語,形式不同,但是意謂相同,他們的意謂是概念,而且是同一個。
弗雷格認為兩個是有不同:
*「晨星是金星」,這裡的是指相等=
*「晨星是行星」,這裡的是指連詞,只有語法作用,沒有具體意義。
對象和概念不同的。
概念是謂詞的意謂,對象是這種東西:可能是主詞的意謂(比如說「蘇格拉底」這詞所指的人),但絕不是謂詞的全部意謂。
概念和對象的關係:
# 用一個專名補充一個謂詞得到一句子,句子有意義(完整的)和意謂,值為真假值。
# 概念和boolean值相聯繫,形成概念和對象的一個顯著區別。「美國的首都」是一個專名,「x是美國首都」是概念,回傳真假值。
# 因為概念和boolean聯繫,概念真假由所代入的對象決定。
## 一個對象處於一個概念下(x∈概念y、x是y),指涉「概念y是x的性質」、「x在概念y下」
弗雷格認為存在是二階概念,「上帝存在」表達的是「上帝(___)」,這句是不滿足的,並沒有把上帝當一個個體,所以主張其證明不存在。
多元函數揭示關係(如離散數學),但是弗雷格沒有討論關係。
一個對象處於一個概念;概念也可以處於另一個概念下。


[[category:邏輯學]]
[[category:邏輯學]]
[[category:數學]]
[[category:數學]]

導覽選單